主要職責:
1. 負責區域光伏發電站(地面電站及分布式屋頂電站)項目前期開發、項目申報直至核準;
2. 建立電站合作開發伙伴模式, 采取合作、合資等形式推進電站項目的開發、建設、銷售。
3. 考察、評估電站項目開發可行性,洽談并簽訂商務合作協議。
4. 建立維護區域政府、電力公司、開發商、設計院等網絡關系。
崗位職責:
1、組織制定項目總體規劃,全面負責項目部生產、經營、質量、安全、文明、成本控制等管理工作;
2、組織做好各階段工程的竣工驗收與結算工作;
3、協助光伏項目的開發與交易;
4、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。